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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個人走在2.30的街頭
我哼著方大同的音樂
拿起我的大眼睛紀錄回家的旅途
雖然只是短短20分鐘的路
我還是自顧自的追求我想要的畫面
我不喜歡燈光成為星芒
因為對我來說太過煽情
我喜歡燈光像準備哭泣而含住眼淚的畫面
也許很多人會開始希望踏出社會
但我卻開始希望住在自己的世界
聽來雖然讓人很心酸
但這就是現在的我
至少這樣讓我安心了些
告別了20分的路程
打好我的世界產生的文章
該睡了,晚安了,4點的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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