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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個人走在2.30的街頭

我哼著方大同的音樂

拿起我的大眼睛紀錄回家的旅途

雖然只是短短20分鐘的路

我還是自顧自的追求我想要的畫面

我不喜歡燈光成為星芒

因為對我來說太過煽情

我喜歡燈光像準備哭泣而含住眼淚的畫面

也許很多人會開始希望踏出社會

但我卻開始希望住在自己的世界

聽來雖然讓人很心酸

但這就是現在的我

至少這樣讓我安心了些

告別了20分的路程

打好我的世界產生的文章

該睡了,晚安了,4點的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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